白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原标题:白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平川区政府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石福博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庆事宜问题。2017年10月1日至2日,石福博在某山庄为其女操办结婚事宜,宴请人数超出报备人数80人,违规收取8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600元。石福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还违纪资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恭、区教育局纪委书记滕怀宏被告诫约谈。
2.靖远县中医院副院长李元鸿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22日至25日,李元鸿赴重庆培训后,绕道成都观光旅游,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662元。2013年至2015年,县中医院还存在违规报销交通费、餐饮费4122元问题。中医院分管财务副院长周庆国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元鸿、周庆国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报销资金已收缴。
3.平川区法制办副主任科员韩旭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韩旭到省法制办参加培训,在培训文件明确食宿费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承担的情况下,违规报销伙食补助700元。韩旭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4.平川区第二中学教师赵福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庆事宜问题。2017年10月5日至6日,赵福在其居住小区为其女操办结婚事宜,宴请人数超出报备人数220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赵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会宁县侯家川镇芦河村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问题。2013至2014年,芦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何世生、村委会原主任冉科忠和原村文书周进兵违规在村级办公经费中报销餐费,共计2966元。何世生、冉科忠、周进兵分别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6.景泰县寺滩乡东梁村党支部委员马桂林违规为其女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3日,马桂林在村党支部书记约谈提醒并签订了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的情况下,仍为其女在家中举办升学宴,宴请亲友共160余人,收受礼金619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马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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