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标题:庆阳市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正宁县三嘉乡刘家川村村干部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4月,时任刘家川村党支部书记魏有军、村文书魏建民以其合伙修建的宏泰养殖厂办公用房及村民魏某之前修建的两间厦房顶替验收,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3000元,全部用于该养殖厂建设。魏有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魏建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上缴财政。
2.合水县段家集乡枣洼村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枣洼村党支部书记丑世科和村委会主任张世荣商议,在没有建房的贫困户魏某、王某和五保户丁某名下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16000元和13500元,分别虚列在居民点席某、韩某和周某3户群众名下,全部用于居民点公共设施建设。丑世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世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华池县乔河乡齐庄子村党支部原书记高生红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齐庄子村危房改造户高某在实际未建房的情况下,请求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高生红同意后,用高生红4孔砖箍窑、2间彩钢房顶替验收,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高生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追缴。
4.合水县店子乡吕家岘子村村干部虚报冒领低保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吕家岘子村党支部副书记何来军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儿媳名下虚报冒领低保金9456元,村委会主任宋德军在其妻子名下虚报冒领低保金9456元,村文书罗志文在其妻子名下虚报冒领低保金5856元。何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德军、罗志文(非党)被通报批评,冒领资金已追缴。
5.环县车道乡樱桃掌村党支部书记杨永奎违规发放挪用村级互助发展资金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樱桃掌村党支部书记、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杨永奎,在11户村民未完善申请表、担保协议等借款资料的情况下,违规发放互助贷款资金11万元。同时,杨永奎违规收取村民杨某等4户群众互助资金贷款各1万元,共计4万元用于处理其私人账务。杨永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归还原账户。
6.西峰区彭原镇下庄村齐山组组长王兴甲违规分配低保金问题。2016年10月,下庄村齐山组组长王兴甲从本村三类低保户王某手中收取低保金3000元,分配给本村另一贫困户。王兴甲被免去组长职务。
7.宁县盘克镇罗后村低保评定不准问题。2016年,罗后村将2户不符合一类低保评定条件的困难户评定为一类低保户,违规享受2016年第三、四季度、2017年第一、二季度一类低保。原村党支部书记杨小勇、原村委会主任杨来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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