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建住宅房屋可申请停暖 但需按规定缴纳过热费
原标题:新建住宅房屋可申请停暖 但需按规定缴纳过热费
中国甘肃网11月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葛强) 随着兰州市供暖期的开始,供暖问题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近日来本报新闻热线连续接到居民反映暖气不热或未供热的投诉,为此本报通过实地了解,与各供热站积极协调联系,积极为市民排忧解难。同时本报将持续关注广大市民的用热问题,您可随时拨打兰州日报供暖热线6132888和13309313644供暖热线,反映您的用热问题。
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金港城金福花园的马先生反映,小区其他单元有暖气,就他们居住4单元没暖气。虽然给物业上和供热站都打了电话了,但至今没暖气。
据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金港城片区大部分住户家中都已经正常供暖,区域内供暖水温、各区域压力正常、循环泵运转良好。目前只有个别单元因牵扯供暖设备维修需要住户配合,导致尚未进行正常供暖。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协调相应住户,争取尽早维修完毕后正常供暖。
新区彩虹城B区的住户反映称,自供暖以来,家中的暖气却仍然不热或干脆没有暖气。一位住户告诉记者,他们的暖气费早就交了,不知道为啥还是没有暖气。
据兰州新区彩虹城B区的物业公司介绍:之所以出现暖气不热的情况,是因为今年开始供暖前期就对管道进行检查,打压试水,发现个别回水阀门打不开或者已坏。目前,他们正在组织工作人员维修更换。负责给彩虹城B区供暖的兰州新区双良热力有限公司了解到,小区住户家中暖气之所以不热是因为放水、放气的住户过多,造成压力补不上去。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本报供暖热线反映,雁滩金城房地产小区自供暖以来至今未供,不知何时才能恢复正常供暖。据小区居民反映,金城房地产公司小区自2015年供暖季以来,居民家里室温不达标,常年在10度左右,供热全额收费。而居民人员复杂,多数房主空锁房门,或将房子转租他人,所以供热公司收缴暖气费困难重重。于是,今年10月30日,负责供热的公司人员在312-138号院内贴出了今冬停暖的通知:因小区居民历年欠费,今冬不供暖。在这之前的一个星期内只收历年欠费,不收取今冬取暖费。
大雁滩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5个单元共80户200余位居民,由于前三年该小区的部分居民未缴纳采暖费,导致今年采暖季没有足够的资金买气供暖。目前社区、供热站正在积极协商解决。
连日来,许多市民询问兰州市部分新建住宅房屋如何申请停暖和如何缴纳过热费的问题。
据市热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建住宅房屋可以申请停暖,申请用户需按规定缴纳过热费。据介绍,就全国而言,尚没有一个供热的基本法。就目前兰州市实行的供热用热条列而言,虽未明确规定新建住宅房在质保期内如何缴纳暖气费,但是有规定热用户不需要采暖的可向供热单位提出拆除、锁闭用热设施。”
据了解,申请停暖的热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基础热费(按热计量收费的)或者户间传热费(按面积收费的)。热用户于每年10月1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供热企业对于历年费用结清、不侵害他人采暖利益、不影响供热企业正常供热的热用户,在10日内予以审核。因拆除供暖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并同时在供暖期内缴纳户间传热费;若再用热时,应当与供热企业重新办理供、用热手续,重新安装、开启其供暖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根据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制定的标准,目前兰州市热用户过热费的收取标准为:计量用户缴纳基础热费(标准热费的30%),非计量用户按总面积热费的10%收取。
针对部分市民反映的分户计量全额收取暖气费一事,热管办认为:分户计量用热费的收取采取预缴制。也就是先按照房屋面积进行收取,待采暖期结束后按照热用户实际用热量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收取。如果在采暖期内,热用户没有使用暖气,热表计数为零,那么只收取基本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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