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兰州市整装待“考”
原标题:市民座谈会、现场示范点等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我市整装待“考”
“质量月”活动是我国长期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每年的“质量月”活动从全国到地方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兰州也不例外。2017年兰州市将迎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国考”,届时国家质检总局将组成专家组对我市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在此基础上,今年的全市“质量月”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倡导和部署下,全社会尤其重视,积极参与组织质量强市的相关工作,营造出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时值金秋十月,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已圆满结束,我市即将迎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国家级验收。10月16日,记者走访了我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对今年我市的“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即将迎来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级验收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了了解。据介绍,兰州市在质量月期间结合全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分别开展了质量提升、“实验室开放日”、质量整治、“电梯安全宣传周”和特种设备大检查、科技成果博览示范等多种形式的质量宣传活动,实现了“建设质量强市共享发展成果”的主题目标。同时,记者还获悉,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级验收,我市还将召开市民座谈会,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交流我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届时我市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就市民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实施。
“质量月”活动在各行各业掀起热潮
“‘质量月’期间,市上各相关部门都采访了多种方式组织活动,宣传、交流全市质量工作。市质监局开展了以“建设质量强市,共享发展成果”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市粮食局召集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强调粮食安全,市农委举行201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市工信委组织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宣传……可以说,我市的质量强市观念已渗透进各行各业中。”市质监局质量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质量月”期间,我市各县区结合背街小巷整治,建设“质量文化宣传墙、宣传街”,利用全市各类广告显示屏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兰州市质量强市创建等内容的宣传。市质监局积极开展标准化、甘肃名牌产品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拍摄以诚信建设为主题内容的宣传短片在全市1700个楼宇视频终端进行循环播放,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市食药局紧盯老百姓关注的饮食用药安全等进行主题宣传,曝光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及企业。市工信委组织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宣传。市交通委要在全市出租车顶LED屏上进行质量强市、城市质量精神宣传,使出租车成为流动的宣传车。同时,我市在大气污染治理、三维数字社会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也通过多种形式得到了展现,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质量月”期间,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3000余册,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890户,共检查衡器400余台件,计量器具使用经营户6531台次,抽查定量包装16批次,销毁不合格计量器具16台,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65台,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2750起。在“质量月”期间,市城管委还开展了背街小巷环境大整治,配合质量强市创建工作,让一条条老街巷、小街巷干净整洁,充满了创建质量强市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市城管委已累计下发交办单908个。
我市已初具现场考核验收条件
9月份的“质量月”活动如今已经过去了,但我市质量强市的工作仍在继续,力度不减。
“预计今年年内,国家质检总局将安排专人来兰考察我市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如果验收通过,我市将是省内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目前我市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今年8月份,省、市相关领导带队,前往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市的质量强市工作进行了汇报,并且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肯定。”据该负责人介绍,2014年5月,我市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年底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2015年初市政府召开会议,印发《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集提炼“品质如兰、秉德之州”作为城市质量精神,全面启动质量强市创建工作。
三年来我市编制印发了《兰州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兰州市计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兰州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在城市管理、旅游、居民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行标准化,已完成13项城市管理标准、8项管理规范起草工作;出台了市、县区《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制定了《兰州市质量激励政策措施》,引导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优质工程鲁班奖、飞天奖、白塔奖等各类品牌;整合建设“12345”民情通服务热线,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落实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制度,实施重点产品(包括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推进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等多元救济机制等,全市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高,质量强市创建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方案》,今年4月我市编制完成《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本底资料》;5月初通过省质监局组织的预验收,成为全省4个质量强市创建城市中(兰州、庆阳、天水、金昌)第一个预验收合格城市;6月初向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提交了考核验收申请,8月初,省市相关领导赴国家质检总局,专题汇报我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资料评估情况看,兰州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开展很不错,基础工作很扎实,50项工作实质性推进很有效,在西北欠发达地区城市创建工作中走在了前面;在示范效应方面,兰州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总结出了很多经验,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初步具备了现场考核验收的条件。
将组织召开“质量强市”市民座谈会
“虽然我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部分工作得到了省上和国家的充分肯定,但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质量强市工作依然需要加大力度去开展。”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我市还将召开质量强市市民座谈会,同时全力做好现场示范点各项准备工作。
“召开市民座谈会是现场考核验收的重要一环,根据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4名市民代表,工作人员必须是熟悉情况的中层以上干部,市民代表要重点选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教授、文化传承人等,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传递我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正能量、能够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各单位要按时报送参加市民座谈会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参会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各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此外,现场示范点是对我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的直观展示,是考核验收组专家对我市工作的亲身体验,对考核验收结果影响重大。”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初步确定“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市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市环境能源交易中心、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兰州市第二水源地建设项目、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公司”等为现场示范点,下一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实际,会同主管部门对各示范点准备工作继续给予全面指导和帮助,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示范点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记者 蒋凌 实习生 吴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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