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加强防治地质灾害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原标题:防治地质灾害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甘肃网9月1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谯喜龙)日前,兰州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通过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兰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甘肃省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会地带,山丘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0%以上,地势起伏大,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21.4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50.47%,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作为全省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兰州市,现已查明地质灾害严重隐患点2446处,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防范刻不容缓。
政协委员在调研中了解到,兰州地质灾害按主要种类分,滑坡346处、崩塌194处、不稳定斜坡1639处、泥石流255处、地面塌陷12处;按险情等级分,特大型71处、大型311处、中型1308处、小型756处。这些隐患点大多分布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52万群众、350多亿元财产的安全,众多隐患点和频繁发生的地质灾害,使兰州成为全国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我市在防治地质灾害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认识不足,许多人认为旱情多、暴雨少、无大汛,防灾抗灾意识不高,一些居住在隐患区的群众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意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筹措渠道少、难度大,基本上都是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因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建设、切坡建房、灌溉、不合理采砂采石等人为活动诱发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灾害有愈演愈烈之势;河洪道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标准不一致,维护整治滞后,按百年一遇设防标准进行治理的仅占36.6%;县区国土部门应急装备未完全按需求配备到位,基层部门应急装备及灾害易发区内群众自救简易应急装备基本处于空白。
针对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协委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抗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应急避险、地质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二是积极向国家争取项目资金,对各县区威胁群众多、险情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个进行工程治理。三是重视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不管是重大工程项目,采矿、采砂、采石,还是居民切坡建房,都要严格执行工程地质勘测规程、规范,做好施工前的地质勘测。四是实行“河长制”,将清理整治后的河洪道的日常管护交给各级“河长”全权负责。五是加强市级应急中心和县区地质灾害监测站建设,尽快配齐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提高部门协调能力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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