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甘肃省高速实施全程测速
原标题:昨起我省高速实施全程测速
中国甘肃网8月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葛强)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全力遏制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自8月1日零时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实施全程测速执法。
测速执法标准
以交通运输部门在高速公路上标明的限速标准为依据测速执法,没有设置限速标志的路段,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最高限速标准测速执法。
测速执法方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98处高速公路固定抓拍系统为依托,以72台移动测速执法设备为补充,采取连续区间测速、单点固定测速和区域移动测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测速执法。
超速违法责任
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超速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降级,其他车辆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
测速执法范围
全省已通车运营的15条高速公路共计3876公里,全部纳入全程测速执法范围
国家高速11条:
G6京藏高速(刘寨柯-海石湾)G7京新高速(白疙瘩-明水)G22青兰高速(兰州-太白)
G30连霍高速(东岔-星星峡)G70福银高速(凤口-崆峒)
G75兰海高速(兰州南-罐子沟)G2012定武高速(营盘水-双塔)G3011柳格高速(敦煌-瓜州)G3017金武高速(金昌-武威)G7011十天高速(徽县-皂角)G8513平绵高速(府城-武都)等11条国家高速
省级高速4条:
S1兰营高速(树屏-中川)S2兰郎高速(兰州南-合作南)S14陇渭连接线(陇西-渭源)S17金永高速(金昌-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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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十项严查”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从严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十项严查”专项行动。
严查无证驾驶:依法严格查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超速行驶:依法严格查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县乡道路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超员超载:依法严格查处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依法严格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载货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疲劳驾驶:依法严格查处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客运车辆驾驶人每日累计驾驶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每次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外省籍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入甘首个服务区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酒驾醉驾毒驾:依法严格查处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违反限行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凌晨2时至5时通行和夜间在三级以下道路上通行,以及危化品运输车零时至5时在高速公路和国道上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不按规定行驶:依法严格查处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不保持安全车距和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不系安全带:依法严格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上道路行驶:依法严格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高速公路长下坡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省内高速公路20处长下坡路段,依法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运车辆占用左侧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反上述“十项严查”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降级、依法扣留车辆,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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