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前甘肃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原标题:9月30日前我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中国甘肃网5月2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田小东)为确保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重点业务工作按期保质完成,5月23日,省卫计委通知要求7月31日前,所有市州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2017年底,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
此前,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的通知》。各市州设定2017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结合实际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公立医院。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人群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对跨省转诊农民或外出务工人员向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转诊,由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确认参合农民身份开具转诊单,进行转诊备案,及时将规范化转诊信息传送至甘肃省新农合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或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获取患者转诊信息,接收患者住院,并在出院结算时为转诊患者提供结报服务。2017年实现全省范围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报服务。
同时,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2015年,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印发了《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扶贫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从2015年起,对全省417万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2017年,全省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门诊和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普通农户提高5个百分点。实施范围为:符合优惠条件的全部门诊、住院患者。门诊补偿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住院补偿包括普通住院、分级诊疗和重大疾病等各种住院补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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