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军为代理市长
天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军为天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5月19日,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维俊同志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王军同志为天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光庆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克强、蒲朝晖、刘天波、宋建平、王晓琴、秘书长杨坤及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随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章节;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名单(草案);审议关于接受杨维俊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召开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决定任命王军同志为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维俊同志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军代理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王军同志为天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新任命的天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军宣誓)
会议结束时,王光庆主持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会场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奏唱完毕,新任命的天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军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进行了庄严宣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卫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发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2017年5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王军为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维俊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7年5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决定:接受杨维俊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军代理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2017年5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决定:王军代理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2017年5月1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经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下旬在秦州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天天天水网记者 马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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