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措施 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原标题:我省出台《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中国甘肃网3月24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伏润之) 近日,省工商局针对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支持西部五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围绕西部五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提出了6个方面30条意见,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据了解,《实施意见》涉及6个方面: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整体实力;三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甘肃产品市场竞争力;四是依法保护国内外消费者权益,增强经济合作、购物消费的安全感和信心;五是建立西部五省区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工作的整体联动性;六是支持信息化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今后,我省将通过降低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中央企业分支机构转型为独立法人、允许原住居民集体股权登记等举措,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支持广告产业、电子商务、物流产业、会展经济等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提高全省经济发展整体实力;通过完善商标品牌发展规划,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措施,着力提高甘肃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建设国际层面消费维权协作机制、西部五省区消费维权协作机制、12315协作机制等措施,提升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通过建立协调机制,积极参与联动执法、协作执法、综合执法的探索创新,增强西部五省区工商工作的整体联动性;通过实现陕、甘、宁、青、新五省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和监管执法等相关数据共享,持续推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建设,形成五省区之间共同谋划、共同研究、共享成果、互利共赢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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