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平凉市环境信访问题查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
(第十九批第974件第991件第1012件第1015件)
转办编号:974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静宁县治平乡杨店村鞍子山陈东安(音)石料厂炸山取石,严重破坏鞍子山峡水库下游河道,造成水体堵塞,威胁下游几百米内村落安全;炸山造成扬尘和噪声严重扰民,造成山体滑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19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关于“静宁县治平乡杨店村鞍子山陈东安(音)石料厂炸山取石,严重破坏鞍子山峡水库下游河道,造成水体堵塞,威胁下游几百米内村落安全”的问题。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科学规划尾矿废料回填区,未能及时清运废弃石料,致使部分堆积于河道,致使河道变窄,虽然没有造成水体堵塞,但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对下游村落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12月8日,静宁县水务局对该企业下发了《水政监察执法监察整改复查通知书》,责令该企业撤离河道采石机械,清除侵占河道的石料和废料,回填平整河道,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同时,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目前,正在组织机械进行全面清理,已清理恢复河道56米,预计12月30日前可全面清理完成。关于“炸山造成扬尘”的问题。经调查,由于该企业实行定点定时爆破采掘作业,今年共实施爆破5次,在爆破时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今年8月,静宁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建设环保设施,办理环评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今年10月,该企业已提交环评评审申请。目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整顿。关于“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由于该企业已停产,无法实际测定核实。关于“造成山体滑坡,严重破坏生态坏境”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的资源开采作业区位于岩石裸露地带,该区域符合《静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生产中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但并未造成山体滑坡。静宁县已责令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确保实现边开采边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静宁县政府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静宁县治平乡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静宁县水务局对李店河治平段河道管理直接责任人鞍子山灌区管理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治平乡政府对杨店村“两委”班子进行了通报批评。
转办编号:991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静宁县甘沟乡响河村响河水库采砂企业每天排放噪声影响雷黄小学学生上课。”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19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群众反映的采砂企业为张鑫砂场。该砂场距离甘沟镇雷黄小学约900米,由于距离较近,采砂时噪音对学校学生上课有一定影响。2016年8月,静宁县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时,县水务局对该砂场违法采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该砂场停止采砂行为、回填砂坑。2016年11月,根据全县环境违法企业整治工作安排,甘沟镇政府对该砂场下发了《环境违法企业整治通知书》,通知该砂场停业。同时,县水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万元,责令该砂场停止采砂及销售,并回填积水砂坑。12月20日,县水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并对砂场采取断电断水等关停措施,责令当事人拆除砂台及洗砂设备,回填采砂形成的积水坑,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静宁县将依法对该砂场予以取缔。
转办编号:1012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静宁县雷大乡医院门口多家商铺将垃圾直接倒在马路边,整个马路臭气熏天、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19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与实际不符。
查处结果:经调查,雷大镇卫生院门口有商铺11户,主要经营汽车修理、彩钢制作、农资销售、超市、餐饮等,为了方便商铺垃圾收集,镇政府在卫生院对面设置了垃圾收集点,安排专人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对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并督促商铺将生活污水排入街道下水管道。
今年7月份,为进一步加强雷大镇街道环境卫生整治,雷大镇政府成立了以武装部长为组长,3名镇干部为成员的街道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与临街商铺逐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商铺住户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收集箱。同时,雇佣6名清洁员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对街道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对垃圾及时进行清运。群众反映的“商铺将垃圾直接倒在马路边,整个马路臭气熏天、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转办编号:1015
转办问题:群众反映“庄浪县水洛镇西关村六社后巷附近粮食局的大暖公司冬季排放粉煤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转办时间:2016年12月19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结果:群众反映的“粮食局大暖公司”为庄浪县东恒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现有20蒸吨和40蒸吨燃煤锅炉各一台。2015年10月,公司投资350万元,采用麻石水浴+石灰石石膏法工艺,对锅炉烟气除尘设施进行了改造,新增了脱硫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目前工程已建成,正在调试运行。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治污设施运行正常,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规定建设半封闭煤棚和渣棚,所堆放的燃煤和炉渣只是采用抑尘网覆盖,取煤口遮盖不严密,厂区洒水不及时;二是脱硫设施已建成正在调试,尚未通过市环保局竣工验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组责成该企业迅速整改。一是立即清扫生产区域环境卫生,全面覆盖取煤口,做到随取随封,边作业边洒水;二是2017年3月底前脱硫设施必须通过验收,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监控平台联网;三是2017年5月底前建成半封闭式煤棚和渣棚,有效解决煤灰造成的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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