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携手让甘肃“沉睡”文物“活”起来(图)
原标题:五部门携手让甘肃“沉睡”文物“活”起来
我省将大力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许多文物资源已经成为了包括青少年教育等多个领域的重要场所
兰州日报首席记者 李超 文/图
28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甘肃省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五部门全面携手,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特别是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运用创意和科技手段,使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成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引擎,以此大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2020年1亿元创意文化产业园区达到10个以上
近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发掘全省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传习所,以及各级文博单位和其他掌握各种形式文化资源的单位(以下统称“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发展甘肃文化创意产业,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甘肃省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
意见中要求,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五部门将全面携手,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特别是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运用创意和科技手段,以谋划和实施项目为途径,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保障,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树立品牌、加快发展,使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成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引擎。
意见中还明确了具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文化创意产品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事业单位达到10家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在全省文化产业产值中的比重达到30%左右。同时,还要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逐步把文化创意产品培育成文化旅游产业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其实,我省已有很多的文物资源早就‘加入’到了文化产业发展的队伍中。”省文物局局长马玉萍表示:“比如省博物馆珍藏的单体可移动文物——马踏飞燕,不仅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中国旅游标志,更被制作成了各种材质、各种规格的工艺纪念品,伴随着省内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走向了全世界。除此之外,特别是享誉世界的《丝路花雨》、《大梦敦煌》都是源自敦煌文化文物领域的成功创意,还有一些以敦煌壁画彩塑为艺术灵魂的文创产品已经受到了民间企业的热捧,其中不少项目已经成为了甘肃极具发展潜力的全新文化品牌。”
4年3阶段打造出全新合作模式
据了解,该项意见实施共计分为三个阶段。其中,试点阶段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将在庆阳市等地区和敦煌研究院、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文发集团、读者出版集团、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等单位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全社会积极申报参与开展试点,探索文化文物单位创意研发、生产、经营的经验做法,进而明确制定支持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的政策。
2018年为推广阶段,期间将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全面推广试点经验,旨在以此不断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水平,不断拓展产品推广和营销渠道,逐步形成文化创意产品品牌。同时,还要求具备条件的各级文化、文物单位每年推出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并力求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出3到5支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团队,打造出3至5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此外,还要全面参与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文化旅游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2019年至2020年为全面发展阶段,届时将在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市场主体,探索“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企业+手工艺人”的合作模式,逐步完善网络+实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最终,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不断拓展文化旅游商品市场。
“作为我省落实‘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的实际举措,重磅亮相的数字敦煌不仅已经在文物保护和利用领域创造了一个举世瞩目的里程碑,也是我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更为甘肃增添了一个厚重、长远的经典文化旅游项目。”马玉萍说:“此外,我省丰富的彩陶文化也正在迅速崛起,越来越多的精美复制品正活跃在国内外的艺术品交易市场中,受到了国内收藏爱好者和各国游客的青睐。可以说,这些成果已经为我省文化文物单位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省博珍藏的马踏飞燕
“八管齐下”让沉睡文物“活”起来
记者了解到,意见中还明确提出需要完成的8个方面主要任务。其中,首先要组织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对馆藏可利用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分类整理,特别是要用好用活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鼓励依托高新技术创新文化资源展示方式,增强体验性和互动性。支持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用好各类已有文化资源数据库和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服务,推动文化资源社会共享和深度挖掘利用。
其次,将选择部分有一定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基础的省级、市州级公益性文化文物单位申报全国试点。同时,将在各级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办)等单位中,选择部分工作积极性高、馆藏文化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的单位进行省级试点,并逐步带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还首次明确将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列为了重点,允许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在合作共赢中建立起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
“甘肃作为文化大省,文物家底十分丰厚,拥有很多综合、遗址、专题等各类独具特色的博物馆。”马玉萍告诉记者:“博物馆不仅是展示我省各类文化遗产、众多珍贵文物的文化殿堂,更应该成为启发文化发展新创新的一个源头。我们绝不能把过去的文物仅仅看成是毫无生气的东西,如果结合当前和今后的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与环境,在它们背后所蕴含的丰厚历史文化信息中,绝对包含了许多的文化发展创意和灵感。所以,我们一定要凭借着自身厚重的历史文化,利用好这些文化创意的‘鲜活素材’,依托陇原特色文化资源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
2018年起开发不达标要“受罚”
据了解,为了保障8方面重要任务的顺利实施,意见中还专门从5个版块明确了保障措施。其中,将定期发布《甘肃省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而且,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加强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
意见中指出,下一步将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文化文物单位年度考核和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评估定级重要指标进行考核。特别是,从2018年起凡是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达不到指标要求的,文化文物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并适当减少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在评估定级中不得晋升等级。反之,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企业将得到适当奖励。
据悉,未来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成立理事会,引进热心文化事业的知名人士、企业家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同时,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独立法人的运行将按照国有文化企业相关政策执行。
相关新闻
- 2016-12-28写在《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之际
- 2016-12-28莫高窟搬进天府之国 全国150余件馆藏文物精品集体亮相成都(图)
- 2016-12-22天水市文物局考核张家川2016年度文物工作(图)
- 2016-12-22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