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原标题: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中国甘肃网12月9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 (记者 陈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全市“双查双整”集中行动推进会议以及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约谈交办座谈会议精神,推动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各县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一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各县区要认真对照省市历次交办的环保突出问题和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逐项核查环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环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统计表。同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对照检查整改进度,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细化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确保对整改的问题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二要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各督查组要紧紧围绕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通报的问题、省政府约谈的问题、挂牌督办的问题和市政府约谈交办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开展督查。三要重视督查结果运用。市督考局、市环保局要认真梳理分析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并按照程序向相关县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问题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督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汇报市委、市政府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县区、单位、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我市已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督考办、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督查领导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环境保护督查组,分赴九县区开展工作。此次督查从2016年12月2日开始,为期七天。督查的主要内容是,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尾矿库环境问题的督办通知》中督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督查问题的交办函》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常务会议通报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约谈交办座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约谈纪要》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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