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希东
共享城市是建立在共享经济、共享社会基础上的一种城市高级发展形态。一座真正的共享城市,应该具有四个要素及特征。
具有以创新为引领、以移动互联网为依托的共享经济体系。共享经济是美国学者杰里米·里夫金在《零边际成本社会》中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狭义来讲,共享经济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商业模式。其运作过程主要依靠第三方互联网交易平台,把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和供给方直接链接、撮合交易、低成本共享物品和服务,在去中介化和再中介化的过程中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当今世界,优步和Airbnb是全球共享经济发展的两大龙头,取得了超常规发展,这两家成立不到10年的企业,当前估值已经分别达到510亿美元和255亿美元。根据统计,2014年全球共享经济的市场规模为150亿美元,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35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6%。
具有以共享城市公共空间为主的共享社会体系。城市的本质,是一个人口高度集聚的巨大公共空间,而政府能否将更多的闲置空间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并向市民开放,提升市民、社会组织享用的公共空间的数量和质量,是共享城市的基本要求和社会特征。这些共享设施主要包括分布在不同城市层面(市、区、社区、居住小区)的公共绿地、公园、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免费或低偿使用的公共设施。同时,还包括为社会组织提供帮助的社会孵化器、为初期创业者群体提供的众创空间、为相关利益主体提供信息的共享虚拟网络平台、为贫困群体提供帮助的社会慈善平台和社会互助体系等,都是共享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以提升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主的共享福利保障体系。真正的共享城市,实现了让所有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都能分享到城市经济增长带来的实惠和好处,社会差距缩小,民众可获得的社会福祉增加,社会心态趋于理性、平和,社会开放度、包容度明显提升。
具有以促进资源共享为导向的跨界合作制度体系。不管是共享经济,还是共享空间的建构,都不是依靠单一部门推动、自动产生的无序行为,需要一套完备的共享型政策和制度体系加以支撑和保障,包括有助于推动共享社会发展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治理架构、金融、法律、税收、土地、大数据、监管方式、收入分配等领域。可以说,共享城市的本质,是对政府体制、机制、法制、政策的综合创新与深化改革,通过跨界治理的新型制度安排,运用政府、社会、企业、市民的多元主体力量,多方参与,协同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之路,用极短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发展路程,也创造了经济发展的中国奇迹,但由于多种原因,特大城市的“城市病”开始集中爆发,特别是土地和生态资源约束开始凸显,生态污染日趋严重,弱势群体无法同等享受城市化发展的成果,空间隔离、社会极化、社会排斥较为严重。从全球共享型经济模式发展的大趋势来看,我国特大城市一味扩大城市空间、扩大产品生产量的发展模式已经过时,急需转变思维,开创共享经济新模式,打造共享城市,重新配置更多闲置资源,提高城市经济效率,促进社会的共享、包容与和谐。
制定“共享城市”发展战略规划。需站在更高、更宽广的立场出发,制定互惠互利的共享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对共享城市的原则、目标、项目等作出统筹安排,为有序推动共享城市建设提供战略指引。
加快制定共享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共享城市条例、共享城市建设实施办法、共享城市投资促进法等,为推动城市共享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大力发展现代共享经济体系。在努力发展现有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跨境电商服务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互联网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人才优势,努力搭建各类极强辐射力和影响力的新型共享经济平台,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居民把自己闲置或多余的物品(住房、交通工具、衣服、书籍、家具、日常用品等),通过平台进行交易互换、互帮互助,让更多的人获得符合自己需求和能力的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实现各得其所,让更多民众分享城市特有的资源配置功能。
加大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对城市内部的闲置空间资源进行再开发利用,为广大市民提供包括公园、绿地、河岸、广场、游乐场、艺术场所、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在内的更多公共空间,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向市民开放闲置空间和资源,让市民共享城市多元空间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