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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事权”上收仍要防数据造假

2016-11-10 08:36:26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若瑜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环境监测事权”上收仍要防数据造假

  何勇海

  “精准治污,科学治霾”,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常挂嘴边的一句话,精准的环境质量数据是治污、治霾的根本基础。11月7日,环保部发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此前,截至10月24日,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已交接完成1324个。

  (11月9日澎湃新闻)

  环保部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就是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地方行政干扰、编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此举,是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打击环保数据弄虚作假的必然要求。

  故而,我们期待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国家,不再“考核谁,谁监测”,而是“谁考核,谁监测”。随着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统一建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相信那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执法各自为阵、互相掣肘的情况会有改观,环保数据造假可能会查得更严、打得更准。

  不过,环保监测不再由地方说了算之后,仍有一个让人忧虑的问题,那就是,此前有报道称,环保部将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环保监测事项,这个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会不会只是一家一心追逐利益的机构,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同流合污,在环保监测数据上仍然造假,将不达标变达标?它会否是与环保部有着千丝万缕利益联系的“红顶机构”,打着第三方机构旗号,行着公权敛财之实?

  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之后,环境监测的运行与管理,绝对不能做成环境影响评价那样,环评机构几乎成为了“红顶中介”,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存在“花钱办证”和不当利益输送等现象。环境监测,必须做成纯粹的公益性事业。否则,虽然摆脱了地方的行政干扰,却陷入了腐败不断侵蚀的泥淖,得不偿失。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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