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三季度我市农民收入居全省第一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42.2元,绝对值位居全省第一位,同比增长8.7%。
中国甘肃网11月9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 (崔丽萍) 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42.2元,绝对值位居全省第一位;同比增长8.7%。拉动我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七点:
一是农民土地经营权规范统一规模流转后的土地租金收入大幅提高,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解放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年轻人多数选择到市区务工,年龄较大的农村居民选择就近打零工;同时,丝绸之路文化博览园、世界文化遗产公园、观礼古镇等项目正在建设中,市区服务行业仍存在招工难的问题,对农村居民来说,就业岗位相对充足;另外政府免费提供劳动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收入。
二是政府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养殖暖棚产业,耕地每标准座1.5万元、戈壁每标准座2.5万元的补助标准,扶持日光温室建设;春节期间菜价居高不下,温室蔬菜收益有所增加;同时政府大力推广新、特、优蔬菜、林果品种,农业观光、自由采摘、农事体验的园区发展模式已初步形成,农旅融合发展带动农户收入的增长。
三是在种植结构调整上,经济作物面积比上年度同比增加15.7%,种植结构调整以市场为导向,以合作社带动、大户带动、能人带动的趋势更加优化,农户在规避市场风险、抵御市场风险、依托市场增加收入的能力有所提高。
四是随着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的解放,从事大车运输、出租车经营、乡村旅馆、农家乐等第三产业的农村居民人数增加,带动经营性收入不断增长。
五是2016年6月,嘉峪关市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77万元,收益农户达5630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36.7251元/亩。
六是2016年7月,嘉峪关市对村组干部报酬进行了提高,此次村组干部报酬提标从2015年1月开始执行。
七是嘉峪关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在2016年7月由510元/月提高到561元/月,同比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