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0月21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21日,张掖市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甘州区龙渠乡墩源村村委会占用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2月,刘菊萍等9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后,墩源村村委会向每户借款1.2万元,共计10.8万元,用于村小康住宅楼工程建设。墩源村党支部书记张自海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村委会主任尚吉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7月,张自海、尚吉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占用资金已全部退还。
2.甘州区明永镇沤波村党支部书记赵世鹏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赵世鹏利用职务便利,于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未缴纳购房款居住村小康住宅楼房一套,且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同时,赵世鹏还违规参与工程建设从中牟利,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2016年7月,赵世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泽县新华镇民政办主任白文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白文杰在2015年度低保发放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监管不到位,致使1名企业退休职工领取低保金2760元,为2名已死亡人员发放低保金1134元。2016年7月,白文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低保金已清退。
4.临泽县沙河镇干部赵界娟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0年3月,赵界娟本人及其父母被确定为城镇低保对象。2014年11月,赵界娟经考试被录用到临泽县沙河镇政府工作。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赵界娟隐瞒个人工作、收入情况,本人及其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0885元。2016年7月,赵界娟受到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清退。
5.高台县原土地管理局局长寇克瑞失职问题。寇克瑞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有关规定,将已出让给兰州某公司的土地又转让给马某某个人,致使同一宗土地涉及两个不同的受让主体,引发矛盾纠纷。2016年6月,寇克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山丹县大马营镇磨湾村坐支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15年,磨湾村将本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49.40亩放在村党支部书记屈武善名下,领取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3458元未入账,直接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8月,屈武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民乐县洪水镇新墩村文书文永胜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文永胜利用职务便利,提供虚假信息,将本人及5名家庭成员确定为一类低保户,领取低保金19375元。2016年8月,文永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清退。
8.民乐县南古镇黑崖头村文书毛生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毛生利用职务便利,提供虚假信息,将本人及4名家庭成员确定为一类低保户,领取低保金21728元。2016年8月,毛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