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贿6万余元 兰州一税费核算员获刑10个月
中国甘肃网10月2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方某身为税费核算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兰州某房屋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现金6.5万元。10月19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的一审判决,以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10万元。
城关区法院一审查明,2013年8月到2014年2月期间,方某在担任兰州市地方税务局专业化管理分局存量房税收征管科税费核算员期间,利用前台受理业务的便利条件,收受时任兰州某房屋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的现金6.5万元。破案后,方某退赔全部受贿款。2015年1月31日,方某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投案自首。
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方某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考虑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