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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儿童走失 陇南警方发布安全警示

2016-10-10 09:05:02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31期)

  原标题:5名儿童走失陇南警方发布安全警示

  中国甘肃网10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金奉乾 实习生 杨佩钰) 10月9日,陇南市警方发布儿童走失类警情预警信息:近期陇南市连续发生5起儿童走失的警情,造成了家长和孩子心理恐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10月9日,陇南警方对儿童走失类警情进行分析研判,并做出安全警示提醒。

  5起儿童走失案例回放

  1. 2016年9月19日11时许,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孙某来到刑侦大队,称其13岁的儿子李某于9月18日7时离家出走,家人在多处寻找无果后,请求刑侦大队帮助寻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开展寻找,经多方努力,将孩子找回。经了解系李某因贪玩厌学,怕家长责骂而离家出走。

  2. 2016年9月20日15时许,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苗某来到刑侦大队,称其11岁的儿子袁某于9月17日11时在家吃完午饭后离家出走,家人多处寻找无果,请求刑侦大队帮助寻找。值班民警将信息及时录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进行推送,通过微博信息发现线索后在南桥路一宾馆门口将袁某找到,经核实袁某于2016年9月17日偷拿家里少量现金后离家出走,一直在武都城区玩耍,期间未受到不法侵害。

  3. 2016年9月24日11时许,张某某来到武都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称其12岁的儿子张某已失踪多日,家人多处寻找无果,请求刑侦大队帮助寻找。后于9月24日14时将张某在长江大道找回,经核实张某9月15日因家长责骂后离家出走,一直在武都城区玩耍,期间未受到不法侵害。

  4. 2016年9月22日,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琵琶派出所民警工作过程中,发现武罐高速公路上有两名未成年男孩行走,车来车往十分危险,且两名孩子状态疲惫,民警将两名孩子带至派出所后核实:两名孩子均为13岁,某中学学生,系因厌学离家出走,沿武罐高速徒步行走近70公里,处于饥寒交加时被民警救助,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家长,将两名孩子领回。

  5. 2016年9月28日10时许,王韩某来到武都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称其12岁的女儿王某已失踪3天,家人多处寻找无果,请求刑侦大队帮助寻找。经寻找于当日15时将王某在东江广场找回,经核实王某于9月26日因厌学偷拿家里少量现金后离家出走,一直在武都城区、东江找同学玩耍,期间未受到不法侵害。

  4大原因造成孩子走失

  陇南市公安局分析认为,4大原因导致儿童走失类警情高发。街道人流量多:儿童的走失经常发生于周末、人口集聚、交叉路口繁多,场所喧闹的场所;孩子判断意识弱:由于幼龄儿童正处于成长阶段,对新事物感到新鲜和好奇,对自身的行为能力、思想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处于一种懵懂的阶段,不能判断自己的行为能力;家长防范意识差:儿童走失的部分客观原因在于家长粗心大意,责任意识散漫,缺乏法律常识,并没有意识到孩子走失会引发交通事故,让拐骗儿童犯罪分子有机可趁;思想教育不到位:孩子思想单纯、判断能力差、分辨意识低,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不会自我保护,容易陷入“进退两难”境地。

  陇南公安机关提醒公众:做好自身的防范意识,对发现儿童走失,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平时注意孩子的看护,处理好家庭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生活中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掌握孩子的思想、生活情况,对孩子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培养孩子自理能力,教会孩子基本的生活能力,提高防范分辨能力,学会保护自己。同时家长在平时生活中要对孩子多灌输安全意识,教导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吃陌生人递给的东西,还要教孩子记住家长的电话,万一发生走失等状况,可以向别人求助帮忙拨打家长电话或者110。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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