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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9-22 10:15:19 来源:甘肃廉政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中国甘肃网9月22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武威市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凉州区丰乐镇怀西村党支部书记张建瑞违规开支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13年,在武威市金色大道建设项目征地工作中,张建瑞等3名村干部从怀西村征地补偿款中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摩托车加油费、招待费等共计12480元。2015年10月,怀西村违规申报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款1500元,用于支付该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2016年6月,凉州区丰乐镇党委给予张建瑞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开支的征地补偿款和套取的救助款收缴财政。

  2.凉州区荣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收取患者医疗费用问题。2016年3月,荣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接收武南镇村民马某住院诊疗时,变更病因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存在变换病种收住患者的问题。马某住院期间,卫生服务中心无服务计费389.2元。此外,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串换病种、自付费用不实、无服务计费等问题32例,涉及医疗费用5536.76元。2016年7月,凉州区纪委给予荣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胡登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马某的医疗费予以退还。

  3.民勤县昌宁镇头井子村党支部书记柳兴文等人违规收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头井子村违规开支接待费28480元;柳兴文挪用并私存妇女小额贷款担保金22760元,收取日光温室苗木押金、户户通设备款、水权保证金等共计7850元未及时退还农户;2012年,柳兴文私自决定将该村46户47座暖棚万通板交由个体户王某某统一加工;2013年,柳兴文私自要求村农场承包人进行设施农牧业或特色林果业建设;2015年,头井子村未经群众代表同意和公开竞标,发包村农场。村文书、村委会主任陈明恩收取农户贷款担保金未及时退还且私自存放;在为农户办理贷款时,收取资料复印费1400元、伙食费975元。村委会原主任李成仁违规开支接待费17457元。2016年6月,民勤县纪委分别给予柳兴文、陈明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成仁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天祝县安远镇南泥湾村天河湾组违规平分低保金问题。2014年,天河湾组村将91人低保金共计15.3万元按季度根据实际居住户数平分。2015年,该组再次将104人低保金共计16.8万元以同样的方式平分。期间,南泥湾村副主任林青参与平分低保金。2016年7月,天祝县安远镇党委给予南泥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子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远镇民政专干王玉庆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安远镇时任副镇长、南泥湾村包村领导郝振海,安远镇副镇长王树人诫勉谈话;对南泥湾村包村干部温生芳批评教育。依法罢免林青南泥湾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责令张万福辞去天河湾组组长职务。

文章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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