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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10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明年1月1日起传送监测数据

2016-09-19 08:36:33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全省10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明年1月1日起传送监测数据 重污染天气 土方施工要提前停工

  中国甘肃网9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徐静雯) 9月18日,记者从甘肃省环保厅了解到,近日,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2016~2017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提前安排今冬明春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会议部署,全省力争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始传送监测数据。

  今年前8月全省优良天气率基本达到目标

  今年1月~8月,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85微克每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相比下降20.6%。国家考核12个地级市PM10浓度均值为88微克每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比下降18.5%;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暂低于国家下达降40微克每立方米的年度目标要求,与2015年同期比下降21.7%;全省14市州所在城市优良天气率在73.0%~93.4%之间,平均优良率为86.3%,暂达到甘肃省政府确定82%的年度目标任务。

  截至目前,全省已淘汰锅炉351台1210蒸吨、改造锅炉43台1348蒸吨;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完成1号、2号机组(33万千万)超低排放改造,实现了我省火电机组超低排放零突破;兰州、武威、临夏、甘南、嘉峪关、张掖6市州已建成运营优质煤炭集中配送市场;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0161辆。

  10月底前各市州建成投运优质煤炭配送中心

  根据“2016年~2017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要求,进入冬季供暖期后,各市州要继续加强燃煤锅炉执法监管,对超标排放的要严厉处罚;各市州要在10月底前建成投运优质煤炭集中配送中心。列入扬尘防控清单中的各施工场地(建筑、道路、削山造地等)要符合“六个百分百”抑尘标准要求。全省力争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大对车用油品质量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管力度,杜绝“冒黑烟”、渣土车、农用车等车辆在主城区行驶。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要全覆盖、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焚烧垃圾秸秆等。

  重污染天气启动管控措施各类土方施工要停工

  同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各市州要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兰州市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各地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联动,做到监测和预报数据实时共享,当预测要出现重污染天气,包括即将发生沙尘过程天气时,要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各项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重污染企业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的停产,各类土方施工作业场地要提前停工,及时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

  各市州、各县市区对高排放企业要下决心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严格行政处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问责。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行驻场、驻点监管。另外,按照中央生态文明建设“1+6方案”中《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全省年内要建成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86县(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各市州环保部门要配合省环保厅做好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选址和论证工作,争取年底前建成投运,2017年1月1日起开始传送监测数据。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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