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你来说说看 殡葬服务单位该咋管
中国甘肃网8月3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 8月30日,甘肃省民政厅面向社会对《甘肃省殡葬服务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办法》规定,殡葬服务单位有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墓地或墓穴等十四种情形之一行为的,年检不合格。
殡葬服务单位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执行情况;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殡葬设施建设经营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情况;违规预售(租)墓穴情况,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家族墓、豪华墓、大墓等情况;节地生态安葬及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职工队伍建设情况。每年9月底前,省民政厅对全省殡葬服务单位进行抽查,确定和公布年检结论。对年检合格的,换发《甘肃省经营性公墓许可证》;对年检不合格的,省民政厅应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3个月。
按照《办法》规定,殡葬服务单位有十四种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具体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违反殡葬服务价格政策规定,擅自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的;利用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的,或以保证金、押金、赞助费等形式变相乱收费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法人、机构名称和经营主体的;违反规定在骨灰公墓进行土葬的;祭祀或祭扫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造成群体性上访或投诉的;未凭死亡证等合法证明出租(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或者有其他炒买炒卖行为的;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墓地或墓穴的;在公益性公墓和划拨、租赁土地从事公墓经营活动的;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严重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民政部门监督检查和年检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殡葬服务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殡葬服务单位应当逐级向民政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民政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或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读者可在9月16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甘肃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电子邮箱:542733349@qq.com,传真号码:0931-879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