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正文
投稿

《甘肃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5日起实施 兰州市将修订完善停车费细则

2016-08-16 08:39:3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28期)

  原标题:《甘肃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昨起实施

  我市将修订完善停车费细则

  制图:杨加丽

  中国甘肃网8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王星明) 自8月15日起,新的《甘肃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8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下一步,兰州市将根据省上新出台的办法,结合各类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办法。根据甘肃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完善所辖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要求2017年12月前设市城市全面完成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各项工作。据了解,目前,兰州市执行的《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2012年7月10日兰州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的。

  通过粗略对比,记者注意到,与甘肃省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相比,兰州市目前所执行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主要有3处最大的不同,而修订完善也极有可能从这3处入手。

  定价方式多一种

  兰州市现行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场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但甘肃省新的管理办法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停车设施的性质和特点,将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各类定价的区域将更加明晰清楚。

  延长5分钟

  甘肃省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小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将免收停车费,比兰州市现行管理办法延长5分钟。对于很多车主们来说,这5分钟可以说非常重要,“像有时候在东方红广场等一类地段的停车场,延长5分钟或许就能省下6块钱的停车费了。”车主郑先生如此说。

  暂扣车辆不再收费

  甘肃省新的管理办法明确,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违法车辆,在暂扣期间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等费用。而兰州现行管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停放,摩托车每车每天5元,小型汽车每车每天10元,9座及3吨以上空车每车每天15元,3吨以上载有货物的车辆每车每天20元,连续停车时间超过15天的按15天计收。这样看来,新的管理办法对于这些车主可谓是最大的好消息了。当然了,还是要提醒车主们,驾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最好不要做出什么违法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刘姗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