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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下月起市民可用视频资料 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2016-08-04 10:31:28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华男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下月起市民可用视频资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升) 为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8月3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将进一步拓宽有奖举报渠道和范围,下月起,除了利用“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外,交通参与者还可根据视频资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调查核实后兑现奖励。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通过视频、照片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接报单位,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录入违法行为,通知被举报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其提供的车辆驾驶人兑现奖励。举报人通过视频、照片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线索,接报单位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取证要求,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资料进行审查,能够清晰、准确地记录违法时间、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违法行为过程或者违法事实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初步审核意见反馈举报人。对符合证据基本要求的,应下载举报资料后对举报信息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接报单位在取证完毕后,通知被举报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举报人提供的车辆驾驶人15日内接受处理,遇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执行。发现举报人有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嫌疑的,移交所属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依法办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调查核实,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违法行为,按照《甘肃省有奖举报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和《甘肃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人按举报的违法行为予以奖励。9月1日起,交通违法视频举报系统将在全省正式推广应用。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刘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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