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平凉 正文
投稿

网络食安将被监管,看平凉市民议论些啥?

2016-08-03 15:21:11 来源:中国甘肃网-平凉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网络食安监管新规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看平凉市民议论些啥?

  本报记者 赵育娴 实习生 王一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订餐、叫外卖成为不少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如何保障网络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刚刚过去的7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会给网络食品交易带来哪些变化,市民和食品电商对《办法》发布有怎样的看法?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每个消费者都应是“神秘买家”

  家住中心城区阳光花园小区的杨丽娜告诉记者,相对于传统叫外卖,她更喜欢在微信和美团里点餐,因为里面有不少“家庭厨房”式的卖家,感觉很有特色。朋友评价、卖家图片、口味品尝是她检验一家餐馆好坏的最直接标准。对于商家是否有相关证件,她并不清楚。“一般评价好一些的,都不会是黑作坊吧。”小杨说。

  不少市民的想法与小杨相似,通过直观的视频或图片来选择自己认为可靠的网络餐饮店。由于“家庭厨房”的特殊性,从原材料采购到整个加工制作过程,没有相关纪录追溯,餐饮安全完全靠自觉。由此,《办法》中提出了“神秘买家”这样一项监管措施。

  《办法》提出,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进行抽检。而“神秘买家”可以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顾客的身份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

  抽检制度中还有一个特别的设计,就是商家在送货时并不知情是送给监管部门,以此保证抽样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在许多市民看来,此举不失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创新举措。

  “这一措施能对食品卖家起到震慑作用。”自称是“宅女”的网友“喵小姐”告诉记者,在家看电影、上网时,她经常用外卖来打发晚餐。“喵小姐”认为,有关部门不透露身份抽检,可以避免少数商家为了应付而“摆样子”,使抽检结果更真实。

  也有市民提出,如果把每个消费者都当成“神秘买家”,将大大提高网络食品的安全性。市民黄先生表示,监管部门应广泛吸纳消费者对互联网食品消费的信息举报,为“神秘买家”抽检提供线索。

  “家庭厨房”经营者:希望有更明确的定性

  “么么私家凤爪”“私家小龙虾”……如今在我市,“家庭厨房”已成为网络食品交易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尽管相关部门规定,只要是食品经营行为,就应当依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包括“家庭厨房”。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家庭厨房”经营者表示,只有准备扩大经营,或为开实体店做准备时,才有办齐证件的必要。

  “我们全凭口碑和良心。”一家微信私厨的老板王凤说道,但了解到《办法》实施后将执行的相关规定,她表示会补办有关证件。

  马榕的“私家小食”在微信上小有名气,要订餐的人已经加满了两个微信号。她告诉记者,一开始抱着“玩”的心态,把自己的拿手菜谱发在朋友圈,进行小范围销售。由于味道不错,渐渐有了口碑。马榕告诉记者,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大,为了长远发展,自己正在补办相关证件,并准备把证件放在朋友圈的封面上。马榕认为,加强监管能帮助顾客筛选出优质商家,形成行业内的良性竞争,避免了因为某些商家的无良行为让整个行业受到打击。

  此外,一些“家庭厨房”的经营者认为,《办法》更多是侧重于第三方平台上的监管和审核,而对于在微信平台上的他们则没有详细的规定。“希望能有更明确、更细化的规则出台,明确对家庭厨房的管理。”

  《办法》相关细则将会逐步落实

  “现在不少网络餐饮行业投资者在观望,在看政策落地执行后的力度。”中心城区某大型餐饮店经理李涛认为,互联网+餐饮是发展趋势,相信政府部门会着力促成政策落实,届时将会形成网络餐饮业的新格局。

  在记者走访中,有市民提到,《办法》对提供不合格食品的卖家处罚较轻,“违规成本低,万一卖家换个平台,换身‘马甲’又继续营业呢?”市民韩先生质疑。

  对此,部分食品行业从业者分析,监管部门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或许目的在于鼓励互联网+食品行业的发展,以促进其尽快形成规范的模式。此举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未履行职责,反而是遵循了新生事物成长规律的明智之举。“监管过于细密严苛,反而会束缚发展。”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家庭厨房”的监管需要更多技术支持,相关细则会逐步落实。这一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在网络食品交易监管上迈出的一大步,以往收到网络食品投诉却没有监管依据的问题将得以解决。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平凉日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