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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兰州市发生交通事故415起 无牌照摩托车成事故引发主因

2016-08-03 09:26:58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上半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415起

  无牌照摩托车成事故引发主因

  中国甘肃网8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葛强)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交警支队获悉:2016年上半年全市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上升,无牌照摩托车成为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警民联手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拒绝乘坐黑摩的,切勿横穿马路,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上半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5起,摩托车引发事故增加。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上半年全市交通事故分析报告以及事故成因,上半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5起,致伤457人,直接财产损失110.7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四项指数均有所上升。尤其是入夏以来摩托车事故大幅增加,近期黑摩的在主次干道猖獗行驶,横冲直撞,严重危及到行人的安全出行,也频频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仅6月份,全市一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75起,其中涉及摩托车的39起,无证驾驶的42人,酒后无牌无证驾驶引发事故的5人,无牌上路的摩托车23辆。

  根据交通事故原因分析记者还了解到,上半年,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机动车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和致死人数,分别上升3.71%和10.91%。国、省道和城市快速道路上大型货车违法占道、违法停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县、乡、村道路上,无照、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仍然突出。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上升,特别是有16起非机动车违法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的事故。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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