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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上半年发生交通事故415起致伤457人摩托车成“最冷血交通杀手”

2016-08-03 07:42:40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上半年发生交通事故415起,致伤457人

  摩托车成“最冷血交通杀手”

  中国甘肃网8月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郭秀睿)  “上半年,全市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上升,无牌照摩托车成为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昨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上半年交通事故分析报告以及事故成因。为了警民联手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拒绝乘坐黑摩的出行,切勿横穿马路,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上半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415起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6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15起,致伤457人,直接财产损失110.7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四项指数均有所上升。尤其是入夏以来摩托车事故大幅增加,近期黑摩的在各主次干道猖獗行驶,横冲直撞,严重危及到行人的安全出行,也频频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仅6月份,全市一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75起,其中涉及摩托车的39起,无证驾驶的42人,酒后无牌无证驾驶引发事故的5人,无牌上路的摩托车23辆。

  严重违法频频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分析交通事故起因后,记者了解到,上半年,机动车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机动车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和致死人数,分别上升3.71%和10.91%。国、省道和城市快速道路上大型货车违法占道、违法停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县、乡、村道路上,无照、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仍然突出。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上升,特别是有16起非机动车违法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的事故。

  遏制交通事故严查各类交通违法

  为最大限度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市交警部门将从严查处不按规定让行、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疲劳驾驶、无照驾驶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消除事故隐患苗头。随着夏季的到来,农村地区的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小面包车,无照驾驶、酒后驾驶、无牌上路、超员超载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会有所上升,各交警大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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