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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榆中:被狗咬伤私了 时隔一年后起诉获赔

2016-07-29 09:13:19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被狗咬伤私了时隔一年后起诉获赔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被狗咬伤的王某,经协商与狗的主人私了。熟料,时隔一年后王某申请伤残鉴定,结果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于是,王某又将狗的主人告上法庭索赔。7月28日兰州榆中县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私了时王某并不知道自己构成伤残,故支持了王某的部分诉求,判令金某赔偿残疾赔偿金及鉴定费等共计1.7万元。

  2014年8月8日,榆中县男子王某路过金某家门口时,被其饲养的狗咬伤,后被送往榆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狂犬疫苗,金某支付了相关费用。后金某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各种人身损害及误工费共计3500元。时隔一年后,王某申请对伤残程度作出鉴定,结论为:被狗咬伤后王某构成九级伤残。就此,王某将金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赔偿其伤残赔偿金及鉴定费等。

  榆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就此事达成赔偿协议且金某已经支付赔偿费用,但当时王某并不知晓所受损伤构成伤残,且赔偿协议书中也没有对伤残赔偿金作出约定,故对其诉请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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