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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精装”频发质量问题兰州房主状告装修公司获赔3万

2016-07-06 10:54:5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豪华精装”频发质量问题房主状告装修公司获赔3万

  中国甘肃网7月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承诺豪华装修,却在施工中频发质量问题,房主刘女士无奈下将装修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告上法庭。7月5日记者从西固法院获悉,该案经审理后,判决新艺汇公司和王某赔偿刘女士违约金30480元。

  2015年5月19日,刘女士和新艺汇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双方约定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总价款为59800元,装修风格为2015年豪华精装,另外双方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合同落款签有“张亮(化名)”字样,并加盖新艺汇公司印章。

  庭审中,刘女士认为,施工中因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做过部分变更;特别是暗铺的电线、厨房卫生间的水路改造、暖气片漏水等导致大量返工,给自己甚至邻居造成财产损害。但就该部分损失,刘女士未能提交证据,因此变更诉讼请求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46000元。对此,新艺汇公司辩称,公司对涉案装修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均不知道。新艺汇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已将公司委托由张亮负责,委托期间,张亮对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西固区法院审理认为,张亮在装修合同书上签字的行为,是王某的一种授权行为,且张亮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该法律行为的后果应由新艺汇公司承担。但考虑刘女士未提交证据证实等因素,法院酌情考虑违约金为约定的40%计算较为公平。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王若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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