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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央大道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6-07-21 09:07:24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雷轶涵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中央大道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市中央大道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项目概要:本项目西起深沟桥东桥头,东至东岗立交桥西端,全长24.297Km,路幅宽度全线按照50m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面工程、交通附属工程、景观绿化亮化工程以及管线迁移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17859.12万元,计划于2016年年底开工,2017年12月建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部长联系电话: 13038734373三、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兰州交通大学联系人:王拯联系电话:0931-4938227传真:0931-4956357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4)提出环保建议和治理措施,得出结论;(5)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送审批或审核。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4)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雷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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