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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危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6-07-19 10:16:0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危害群众利益问题

  中国甘肃网7月1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崔亚明) 7月18日,兰州市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克扣群众财物2013年3月,兰州新区中川镇周家梁村原村支书王成文收取村民的苗木质量保证金5.8万元,将其中4.5万元存入周家梁村民委员会账户,其余1.3万元未入账,由个人使用。中川镇党委给予王成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挪用资金违规发放补贴2013年12月,兰州新区西岔镇陈家井村原村支书刘正国、村委会原主任方立祯从该村人饮工程项目费用中提取1.4万元给包括其两人在内的7名村社干部每人发放2000元误工补贴;2014年,刘正国、方立祯用村委会办公经费列支先后3次向包括其两人在内的4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贴、通讯费、差旅补助费等共计9520元。西岔镇党委分别给予刘正国、方立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违规收费挤占挪用2013年10月,兰州新区秦川镇建新村原村支书赵新营与该村村委会原主任火高中、文书杨积文将新区农林水务局向该村免费发放的300只小尾寒羊,采用抓阄分配,致个别贫困户没有领到小尾寒羊。违规以每只羊100元的标准向群众收取保证金,共收取现金3万元,后挪用其中的2万元用于支付修理水渠费用。2016年1月,修理水渠费用拨付到位后,火高中、杨积文与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成正林商议后,将2万元资金由成正林私自保管。“两查两保”专项督查期间,成正林和杨积文将2万元存入村委会账户。秦川镇党委分别给予火高中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保证金责令退还。

  4.贪污侵占违规报销2013年2月,榆中县城关镇分豁岔村原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陈玉宝利用虚开发票、私造发放花名册等手段套取双联帮扶等资金共计15.5103万元,违规报销个人养老金及电话费2400元。榆中县纪委给予陈玉宝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贪污侵占胡支乱花2009年10月,榆中县小康营乡上彭家营村原书记李家霖,村委会原主任杨泽江、李家贵,截留党年农户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用于村干部旅游、发放福利和餐费等支出,3人共同贪污2010年危房改造补偿款1.68万元,每人分得5600元。榆中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家霖、杨泽江、李家贵开除党籍处分;榆中县监察局责令杨泽江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6.套取扶持资金2014年3月,七里河区阿干镇深沟掌村村委会主任李正华在申请农家乐扶持补助资金时,与评定档案申报项目不相符,不具备申报条件,实际也未建设经营农家乐。2015年3月,李正华违规领取2014年农家乐扶持补助资金8000元。七里河区纪委给予李正华党内警告处分;阿干镇纪委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镇经委办公室主任张才恒进行告诫约谈。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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