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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7-19 10:14:4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陇南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国甘肃网7月1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野) 记者日前获悉,陇南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2015年8月,康县粮食局局长、县粮食购销公司董事长张文未经审批,超标准更换丰田牌“汉兰达”汽车一辆,该车主要由局机关使用。康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所购车辆予以没收,上交财政。

  2.违规发放补贴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文县尚德卫生院横丹分院原院长韩武平违规给本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共计3000元。文县监察局给予韩武平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违规发放补贴2013年5月至2015年12月,宕昌县庞家乡卫生院院长包旭鸿违规给本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59400元。宕昌县纪委给予包旭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宕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包旭鸿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公车私用2016年3月19日,文县石坊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黄进勇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回碧口老家,次日返回。文县纪委给予黄进勇党内警告处分,产生的费用由黄进勇个人承担。

  5.未申报婚丧事宜2015年12月5日,康县工商局副局长何治新在康县云台镇唐坝村田沟社家中,举办其岳母三周年祭奠事宜未报告,康县纪委决定对何治新诫勉谈话。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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