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新的绿色增长
——访甘肃省林业厅副厅长张肃斌
记者 陈泳
我省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开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为群众增收和生态改善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被广大干部群众赞誉为惠民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
当前,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经启动实施两年多了。与前一轮工程相比,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规定上有哪些不同,面临哪些困难?下一步,在工程实施上又有何打算?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林业厅副厅长张肃斌。
张肃斌表示,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临着落地难、组织实施成本高、补助标准低、地块零碎难以发挥整体效益等实际困难。
他举例说,严重沙化耕地面积大,危害严重。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严重沙化耕地界定标准,全省严重沙化耕地总面积达392万亩,计划退耕的有200多万亩。但第五次沙化土地普查,我省沙化耕地面积只有83.19万亩,比计划退耕还林还草的沙化耕地详查面积少155.18万亩,原因是二者的调查规定不尽相同。为扩大沙区退耕还林规模,改善生态,我省已经建议国家林业局从甘肃退耕实际出发,将我省方案规划中的严重沙化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在新一轮工程中,退耕地碎片化问题突出,这给实施和管理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张肃斌说,前一轮退耕还林实践证明,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退耕还林无论在集约化经营,还是在规范化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省经半年多时间调研,正在抓紧制订我省相关办法,同时建议国家制定相关意见或办法,鼓励个人、家庭林场、专业大户、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通过土地流转,适度规模推进退耕还林,提高退耕还林规模效益和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还建议国家适当放宽地类限制和国土数据限制,从当地实际出发,将撂荒地、弃耕地或地震、洪涝自然等灾害损毁的耕地退耕还林,充分利用耕地资源改善生态、增加农民收入。
张肃斌介绍说,前一轮退耕还林在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的基础上,又延长了一个补助周期,除苗木费外,黄河流域生态林共计补助2000元,长江流域共计补助2840元;经济林黄河流域共计补助1250元,长江流域共计补助1775元。而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除去苗木费外仅为1200元,加之物价上涨、工程收益见效周期长等原因,政策激励和投资拉动的作用十分有限。为此,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国家参照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提高,或将退耕还林补助再延长一个周期,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据了解,我省前一轮退耕还林还生态比例达90%,经济林仅占10%左右。受当前农业补贴政策等利益的驱动,以及河西等干旱地区灌溉费用较高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退耕地复耕的苗头。加之大部分退耕还林地块立地条件差,退耕还经济林收益低,有的甚至没有经济效益。面对这种情况,张肃斌说,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退耕还林成果,我们向国家建议,将生态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且标准应高于国家现行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对退耕的经济林,二轮补助到期后,进行第三轮补助,以此充分调动退耕农户爱林、护林、营林的积极性,确保“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确保实现新的绿色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