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玩赌博机借了百万 为还债又骗了442万
原七里河一城管队员一审获刑16年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通讯员 丁婕 金凤)谎称做生意资金周转、出车祸急需用钱……捕前系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八中队队员的周某某,因玩赌博机借款百万,为偿还赌债,周某某编造各种理由骗款442万余元。7月12日,兰州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70000元。
出生于1987年的周某某,捕前系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八中队队员。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周某某以开设小额贷款公司为由,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向同事白某借款80万元。虽然事后周某某通过银行转账还款22.1万元,现金还款12万元,但是剩余45.9万元拒不归还,无奈之下白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2月25日,涉嫌诈骗的周某某被刑事拘留。经查,从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周某某虚构其经营酒店、经营小额贷款公司的事实,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利用出具借条、以假房产证抵押等方式作案17起,骗取被害人364.753万元。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周某某伪造公司印章,利用虚构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以此方式作案6起,骗取被害人77.78万元。
归案后的周某某供述,其因玩赌博机借款145万元,父母还款85万元,剩余欠款不敢告诉家人,自己则为偿还欠款而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四处借外债,也借款放贷,但借的利息高于放贷利息。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开办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后借款,导致众多被害人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还伪造公司印章,利用虚构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多次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