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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立体车库脱轨伤车 业主物业各执一词

2016-07-06 08:46:15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立体车库脱轨伤车

  立体停车场内发生意外 西部商报记者 陶怡杉 摄

  车位轨道脱轨

  中国甘肃网7月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陶怡杉)7月4日下午2时30分,兰州西固中路长业今典名苑小区的立体停车场内发生意外:一名车主在取车时,立体车库平移车位至一层时,车位板子突然轨道脱轨,连同上层英菲尼迪SUV倾翻,砸到了下层奥迪轿车上。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对于事故的原因,小区物业公司与当事业主高先生各执一辞。

  事发:取车中车位轨道脱轨

  7月5日上午,业主高先生向记者讲述事发一幕。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立体车库有三层分别为负一层、一层和二层。车库是全自动电脑系统自动操作。他们的车位在负一层,车位号为408。他们每天取车的程序都是按下车库按钮后,一层的车平移开,他们停在负一层的车升到一层后才能取车。

  7月4日下午2时30分,高先生的妻子巴女士来到车库准备取车上班,巴女士和往常一样按下立体车库旁的按钮后,一层的车库开始缓缓平移。谁知,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只听见车库内一声响,一层正在平移的车位脱轨倾斜,车位板子脱落连同停在车位上的一辆英菲尼迪SUV一起坠落,压在下面的一辆奥迪轿车上。事发整个过程只有10秒钟左右。

  业主:物业怎能将责任推给业主

  事发后,受损车辆的两位车主所属保险公司人员到场,查看了现场情况后表示,事情发生时,车主的车没动,责任属于第三方或机器故障,该起事故并非道路交通事故,所以并不在理赔范围内。据西部商报记者了解,这两车损失大概在10万元左右。当日事故发生后,高先生和两位车主一起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但是物业的一位任姓女经理给出的答复让高先生不能接受。高先生告诉记者,物业给出的答复是车位质量没问题,是取车的车主操作不当造成的,并要高先生负全部责任。同时,任女士称,车库旁的贴牌上明确写着非工作人员不能操作。

  对于物业答复高先生提出质疑。“物业说的非工作人员不能操作,但事实上是自2015年12月底入住该小区至今,小区业主都是自行取车。我们都是常规操作,而物业却让我们全权负责这不合理。如果当天事发时操作的是别人,也会发生同样的意外。”高先生无奈地说,“物业收取费用就要负责任,怎么能将责任一味地推给业主。”

  物业:已请专家到场查明原因

  7月5日下午,西部商报记者联系到了负责该小区的长业物业有限公司,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固区质量监督局和兰州市质量监督局的专家已到场,正在查找事故原因,目前还没有结论,只有等到有结果后才能处理。

  律师:操作不当需提供证据

  那么高先生所遭遇的意外该怎么处理?谁来负责任?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陈胜律师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后,与业主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契约关系,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的负责人和管理者,有妥善保管业主车辆安全之义务。《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业主缴纳停车费后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导致损害,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受害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物业公司追偿。

  物业公司称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损害的理由并不充分,取车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物业公司须提供证据证明,而且物业公司没有配备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取车明显存在过错,本次事故车辆脱轨究竟是操作失当导致还是停车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车辆损害与取车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要进一步考证或由相关部门鉴定。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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