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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吃个卤鸡爪 四岁娃中了毒

2016-05-26 08:51:17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吃个卤鸡爪 四岁娃中了毒

  卤制品店老板涉嫌犯罪被批捕,其销售的卤鸡爪亚硝酸钠成分超标319倍

  中国甘肃网5月2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4岁小孩食用卤鸡爪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并休克,家人遂将卤制品店举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后发现,该店老板党某销售的卤鸡爪中,检出亚硝酸钠成分超标319倍。目前,党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准逮捕。5月25日,西部商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了解到,从5月17日至20日,短短3天该院连续批捕8名“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案嫌疑人。

  2016年5月7日,兰州市城关区食药监局接到市民王某电话举报,称其4岁儿子因食用城关区木塔巷某卤制品店的卤鸡爪而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并休克,正在医院救治,要求查处。该局在调查取证的同时,将举报线索通知城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该院派员提前介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党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建议该局移送城关公安分局查处后继续跟踪该案进展情况。

  经调查核实,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党某在生产、加工、销售卤制品时,为了卤制品的“味道、卖相”,添加过量亚硝酸钠。经城关区疾控中心检测,党某所销售的卤鸡爪检出亚硝酸钠成分达9574.20mg/kg(国家标准<30mg/kg),超标319倍。王某的儿子经医院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毒、休克。另据举报,有一名1岁女婴因食用该店卤制品后亦出现中毒症状,正在医院救治。

  2016年5月18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对党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另讯5月初,兰州市公安局不断接到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举报,称兰州多家成人药品店出售的毓婷、司米安等药品疑似冒充其品牌的假药。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营成人用品店的罗某、赵某等7人均在无药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低价购进假避孕药后在其各自经营的成人用品店充当正规药品进行销售,从中赚取差价,涉及的药品有仿冒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毓婷(左炔诺孕酮片)、司米安(米非司酮片)等避孕药,严重影响了不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5月17日至20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相继对罗某、赵某等7人以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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