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障公民财产权是最大的民生
王利明
房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财产,对于绝大多数公民来说,公民的房屋也是公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其居住的房屋可能是其终身的积蓄,保护公民的房屋所有权就是保护公民的基本财产权、居住权和基本人权。最大的民生就是公民的财产权问题。公民的财产权问题解决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好民生问题。老百姓购买商品房之后,取得了无期限的房屋所有权,但由于其只享有一定年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以后,如果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返还给国家,则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将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物权法》第149条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居住权、财产权,因此,全国人大制定相关规定或者授权国务院制定相关规定时,即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需要收费,也不应当收费过高。如果把续期收费的标准制定得过高,甚至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等同,老百姓可能交不起续期费用,这相当于变相剥夺了老百姓的财产权,显然违背了《物权法》保护公民财产权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