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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是新医改之魂

2016-05-19 17:22:4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日前,多起医疗领域触目惊心的事件凸显了当下医患矛盾的加剧,不禁让人们思考医疗体制改革的初心与方向。

  纵观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大致可以分为医改和新医改两个阶段。医改从1985年启动,新医改以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为标志,迄今已七个年头。从医改到新医改的转变,根本上反映了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三医”(医疗、医保、医药)领域,完全、充分地市场化并不能提供满足老百姓需要的医疗服务供给。实践证明,医疗体制改革首先必须坚持公益性这个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是新医改之魂。

  医疗服务是兜底的社会公共服务,坚持公益性为老百姓带来了实惠,这离不开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逐年增加,财政部一项数据显示,2009年到2015年全国各级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达56400多亿元,年均增幅达20.8%,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4.8个百分点。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医改前2008年的5.1%提高到2015年的6.8%。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达15700多亿元,年均增幅达21.9%,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9.8个百分点;医疗卫生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08年的2.35%提高到2015年的4.23%。

  然而,另一组数字也提示我们新医改存在的问题:个人绝对卫生支出从2008年的5875.86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9654.55亿元,较2008年上涨了64.31%;卫生总费用更是上涨了91.44%,2014年全国医疗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达5.56%。也就是说,尽管财政医疗支出大幅增加,但距离百姓需求仍相差很远。

  如何让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带来更大的社会效益,更好体现新医改的公益性方向?这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理顺机制、优化存量的改革,统筹医疗资源之间的供需矛盾,建立更加符合我国现阶段实情的医疗体制。例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把大医院和基层医院建设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的医联体,有效改善区域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国家卫计委表示,今年将在70%左右的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最少扩展到200个试点城市。

  又如,推广实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家庭医生在西方国家非常普遍,经过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作为疾病防治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在上海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大医院把一定数额的专家号、床位号给签约的家庭医生掌握,由家庭医生搭建起分诊转诊的桥梁。家庭医生制度打破了当前以疾病为中心、不连续、没有责任制的医患关系,对老百姓的健康实行责任制管理,这种尝试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政策配套和完善。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在经济增速、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坚持医疗体制改革的公益性不能仅盯着财政资金,还应该发挥市场机制在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医保管理制度等具体环节中的作用,以市场手段服务公益事业。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民营医院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公立医院管理中的核心问题——药价管理上,政府必须坚持管控药品零售价并动态调整,而在采购环节,则应放开医疗机构与药品供应商谈判,让公开的价格竞争机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避免“以药养医”带来的种种矛盾,促进制药企业优胜劣汰,以此将医疗改革推向深入。

  (新闻观察员 钟超)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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