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尽早出台《犬类管理条例》
“养狗导致的纠纷最近几乎每星期都有,有些养狗居民还能换位思考一下,而部分居民我们上去做思想工作后依然老样子。”宝星里社区工作人员杨建平说,目前社区、物业只能提醒养狗的主人最好将每条狗都能拴上绳子,遛狗也要注意卫生,而现在很多小区大部分狗处于散养状态,有些还一下子找不到狗的主人。可以说,狗患已经影响了邻里之间的和谐。
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室大夫马琳对记者说,“必须建立犬类管理法规,很多受害者被咬伤了,找不到狗主人,身体上带着痛还需要来自己花钱打狂犬疫苗,真的很无奈。”
她说,狂犬病由狂犬病毒通过动物传播给人的一种严重的急性传染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如果不及时打疫苗在发病之后有很高致死率,最有效的治疗办法是及时打狂犬疫苗。狂犬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每份共四支需要分三次在21天内打完,每份的价格为242元。
市疾控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15年7月份就有168人次前来打狂犬育苗。
在马琳看来:出台办法势在必行,被狗咬伤的案件数量呈现出上升趋势,很多被流浪狗咬伤之后找不到狗主人只能自己吃哑巴亏,医药费、误工费等都没有任何的保障。
市卫生局卫生公共管理科科长崔会寿对记者说,起草合理的犬类管理法规很有必要的,而起草犬类的管理法规需要从犬类的来源合法化、交易场所合法化、定期为犬类做体检打疫苗、办狗证、狗伤人的法律责任的划分、犬类排泄物处理办法以及流浪狗的管理等多个方面来起草法规。鉴于我们在犬类管理法规上的空白且南方很多大城市有一些成熟的法规,他建议,我市可以借鉴南方的法规,再根据我们本地的特色起草完善法规。
《犬类管理条例》出台需要细化责任
3月30日,记者从金昌市城市执法局获悉,目前,《金昌市犬类管理条例》草案已基本形成。《草案》共分六章:第一章总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管理原则等;第二章养犬登记,包括养犬登记的条件、程序,变更、注销,备案,年检等;第三日常管理,犬只饲养的场所、养犬人对犬只日常管理的需求、经营犬只应遵守的相关规定等;第四章防疫和监督,包括犬只的防疫、病犬和死犬的处理等;第五章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的发了吧责任等;第六章附则。
城市执法局法制科科长马燕对记者说,为让《金昌市犬类管理条例》尽早出台,从2016年1月19日起,市城管执法局就多渠道征集意见,引起近500市民关注,共收到60多条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来看,居民关注最多的的不是“禁”与“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限养一只。2收取部分卫生费。3给狗办理犬证。3禁止养殖大型犬、烈性犬。4养狗必须经过检验免疫。5外出遛狗不能影响环境。6流浪狗如何管理。7病死狗如何处理。8公共场所禁止犬类进入等。
马燕说,虽然《金昌市犬类管理条例》草案已基本成型,但有几个主要问题尚需解决,首先是流浪狗如何处理?比如由哪个部门建立流浪狗处理场所;其次是管理当中由哪个部门承担“登记确认”?有人建议由公安机关承担“登记确认”,但是公安机关目前警力严重不足,也有人建议由社区承担“登记确认”,但社区缺乏执法权,很难顺利进行;另一个问题就是针对病死狗的“无害化处理”问题,目前按照《动物卫生防疫法》的相关规定,无害化处理是“就地处理”,但问题是谁去处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监督机构,“只是监督处理”……
马燕说,一方面犬类管理涉及面广、牵涉职能部门多,另一方面缺乏省一级的指导性法规可遵循,因而出台《金昌市犬类管理条例》可谓是“路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