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墓寄哀思踏青迎春天
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农历三月初,阳历的四月四日、五日或六日,寒食节的后一天。清明时节,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
据《清明节庆阳地区志》记载:庆阳地区清明节的主要风俗有祭祖扫墓、踏青、植树、荡秋千、插柳等活动。陇东学院陇东文化研究所研究员雷兴鹤介绍,清明节踏青活动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初春时,芳草始生,杨柳泛绿,至郊外野游,谓之踏青。唯踏青的日期,因时地而异,或于二月初二,或于三月上巳,或于清明节前后。”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场》曰:“三月清明日,是日簪柳,游高梁桥,曰踏青”。清李稷勋《都门竹枝词》曰:“山花押鬓踏青行,儿女相逢各问名。”由于地理位置所处纬度较高的原因,庆阳地区草木复苏相对较迟,清明节和三月三踏青活动较为盛行。其次,清明节祭祖扫墓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已有“祭墓”一说,即望墓为坛而祭,后渐变为直接祭于坟前。汉魏时,先民已很重视上坟之礼,但当时尚未成为正式礼制。至隋唐时,寒食上墓,民间已相沿成俗。唐开元二十年,朝廷始下诏,令将寒食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因清明距寒食仅一二日,故宋时,扫墓多在清明。至清,上墓日期规定更不严格,清明前一日直至立夏日,皆是扫墓之日。
雷兴鹤认为,今天的清明节融合了古代寒食节和上巳节两个古老节日的精华,早在宋元时期,陇东地区就已形成一个以祭祖文化为中心,将寒食风俗与上巳踏青等活动相融合的传统节日。
雷兴鹤说,清明节祭祖扫墓是古习的延续,中国人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祭祖的重要性仅次于祭天。《史记·礼书》曰:“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祭祀大地,报天地覆载之德;祭祀祖先,报父母养育之恩”。在古代的庆阳,清明节前后,士庶出郊,持牲、醴、纸钱祭扫祖先坟墓,谓之“扫墓”,又叫“上坟”。各家族男性成员结群上坟扫墓烧纸,上坟扫墓有前七天、前五天、前三天、前一天之分。每至扫墓之日,后世儿孙带祭品至坟前,则挑新土、烧纸钱,祭山神、奠坟邻。
据陇东学院文学院副教授、陇东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齐社祥介绍,清明节,家家以长钱、酒果、香纸等祭扫祖坟,或添土、植树、立碑,或迁坟、修墓,皆无禁忌。他认为,清明节祭祖文化意义深远。首先,蕴含着宗教文化,子孙敬祭祖先,以求家人平安,人丁兴旺,这种原始的宗教活动主要目的是寄托精神,为了祈福。其次,蕴含着孝道文化,祭祀祖先是为了发扬孝道,《礼记·坊记》曰: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再次,蕴含着祭祖的教化文化。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界认知能力的提高,祭祖这一社会习俗逐步摆脱原始宗教和血统观念,其内涵演变为纪念祖先的崇高人格和丰功伟绩,成为圣贤崇拜,形成人文主义的文化价值理想,祭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认同的纪念活动。 (记者焦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