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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美德的魅力

2016-04-05 08:09:5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中华传统美德的魅力(大家手笔)

  陈瑛

  《玉堂丛语·行谊》记载了发生在明代的一个故事:清官杨鼎在升任户部右侍郎时,担心难以胜任,便写下“十思”座右铭,时时提醒和警告自己。这“十思”为:“量思宽,犯思忍,劳思先,功思让,坐思下,行思后,名思晦,位思卑,守思终,退思早。”也就是说,要坚持仁义宽容、勤劳争先、淡泊名利、谦虚谨慎、坚定勇敢等。“十思”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也体现了历代中国人对中华传统美德的坚守。那么,中华传统美德为何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当前应怎样坚守中华传统美德?

  中华传统美德立足于现实的人、立足于你我他组成的社会。中国人从来相信,每个人都要讲道德,道德跟每个人有关;天道与人道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人能够“与天地合其德”。例如,孝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这一方面赋予道德极高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将道德深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能够通过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尽心知性”,甚至可以“知天”。这就树立了人的道德主体意识,增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中华传统美德以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为基点,认为“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在承认人不能离开“利”、应当“义利双行”的同时,强调要“义以为上”“重义轻利”;强调守住“以义制利”的红线,做到“见利思义,见危授命”。如此“重义”,最根本的原因是“义为利本”“义以生利,利以丰民”。中华传统美德强调,一切有道德的人特别是政治家,都应“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兴天下利”“利济苍生”。

  中华传统美德注重处理个人与集体、公与私的关系,认为“公私相背,善恶所由”。也就是说,一切道德上的问题都是由于公私的对立引起的,“善恶生于公私”。人们道德水平的高下也体现在处理公私关系时的不同态度,所谓“君子小人趋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此外,如何处置公私关系还决定着个人甚至国家事业的成败,所谓“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耳”。中华传统美德一直认为“公”是最高境界,“天下大同,圣贤至公”。因此,人也应“至公无私,大同无我”。在日常生活中,个体应坚持“破私立公、克己迁善”原则,通过省察克治,做到“公重私轻,公而后私”,达到“公耳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这种集体主义精神贯穿于中华传统美德的一系列道德准则和规范中,如仁义礼智信、勤俭诚敬和等。

  中华传统美德注重知行合一,在重视道德认知的同时强调行,认为“口说不济事,要须实践”。也就是在重视人的道德教育和培养的同时,努力促进道德意识的实践和力行。这不但是因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更重要的是实践是检验真假对错的标准:“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空言虚语,虽得道心,人犹不信。”

  综上可见,中华传统美德充满了真善美,教会了历代中国人怎样立德做人、怎样治国理政,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不但如此,中华传统美德还为今天的伦理道德建设奠定了深厚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华传统美德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做到不随物流、不为境转、不为名利而动心、不被假象所迷惑?从道德修养的层面来说,需要我们从中华传统美德中汲取丰富营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信。

  (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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