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社会综合 正文
投稿

跨省购车运毒15公斤 临夏东乡两男子庭审相互推诿

2016-03-16 08:52:4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跨省购车运毒15公斤东乡两男子庭审相互推诿

  中国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两男子相约前往外省购车运输15公斤毒品欲运至甘肃,未料还没有到达兰州就被警方一举抓获。3月9日,兰州中院就马大力、马龙(均化名)涉嫌运输毒品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二人相互推诿,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检方指控,生于1981年的马大力与犯罪嫌疑人马龙均是东乡县人。2015年4月,马大力、马龙预谋从云南往兰州运输毒品。当月8日,马大力、马龙乘坐兰州至成都的长途客车前往四川成都市。到达目的地后,二人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面包车。4月10日,马大力二人驾车前往云南大理市,接取毒品并藏匿于车辆后备箱两侧夹层内。此后,2人便驾车返回兰州。4月17日,二人途经天水市徐家店收费站时被接到线索的警方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车辆后备箱夹层查获毒品可疑物30块。次日,二人被警方刑事拘留。后经鉴定,净重15070.11克的毒品可疑物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毒品含量为62.52克∕100克。

  庭审现场,马大力称,当时马龙让他一同去成都。“买车的钱是我出的,马龙答应多给我钱,并说买卖成交给我一定返利。”就去成都、大理的目的,马大力却称不知道。就指控运输毒品的部分事实,二人互相推诿,均称是对方所为。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