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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加快劳务输转工作 今年安排30万元培训农民工

2016-03-15 07:30:3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加快劳务输转工作发展劳务经济

  兰州市今年安排30万元培训农民工

  中国甘肃网3月1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崔亚明 实习生 冯梦瑶)兰州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兰州市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使用本市农民工,农民工申办企业注册凭身份证明等就可开办经营。

  劳务机构转移劳动力可按每人每年60元获得补助

  为强化劳动力输出,兰州市、县区两级劳务工作机构统一挂牌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同时,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对转移就业1年以上的,按实际输出人数,由同级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劳务经办机构予以经费补助。今年兰州市政府安排30万元用于农民工培训。

  农民工申办企业注册凭身份证明等就可开办经营

  兰州市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使用本市农民工。

  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农民工申办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国家限制的特殊行业外,农民工只要出具身份证明及相关手续,即可开办经营。商业金融机构要推行对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小额信用贷款。

  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严禁对农民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取消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等。

  加强劳动合同监督,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用人单位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人社部门要责令其限期补发。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追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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