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
加油遭遇强制办卡消协调解化解矛盾
【案情简介】
2015年11月9日,消费者于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武威市天祝县古永高速公路安门服务区加油站加油时,加油站工作人员要求必须办理加油卡才能加油。于先生与工作人员多次协商无果后,到天祝县消协请求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武威市天祝县消协接到投诉,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在调解过程中,加油站负责人称:消费纠纷的造成是由于工作人员业务生疏所致。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服务,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行为应向消费者道歉,停止侵权并采取
补救措施。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加油站负责人向消费者道歉,并承诺不再向其他消费者强制办卡。
【消协点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以及《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提供可选择性服务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应作出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