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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16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朱纪建议:提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

2016-03-14 08:37:03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朱纪建议:提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

  中国甘肃网3月1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丁炜娜 李杨)“目前,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从实践情况来看,这个标准的护理费,远不能满足对生活自理障碍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用。”全国人大代表朱纪在本次大会上提出了《关于提高<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建议》,建议提高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

  朱纪代表在调研中发现,以兰州市2015年工伤职工聘请专业护工、支付生活护理费的市场价格情况来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聘请一名专业护工每天的费用为200元,每月为6000元,而兰州市2015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4039元,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级支付,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即2019.5元,距离聘请一名专业护工费用6000元,有近4000元的不足。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费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支付,每月只有1615.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伤残职工护理费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30%支付,每月只有1211.7元,这一护理费用标准低于兰州市2015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470元,在市场上聘请不到专业护工。

  为此,朱纪代表建议提高《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建议标准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提高到8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提高到6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提高到50%。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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