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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殴打他人 兰州三男子被判缓刑

2016-03-11 09:00:56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非法拘禁殴打他人 三男子被判缓刑

  中国甘肃网3月1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从拍卖公司低价购买的一辆事故车,让购车人许某感到五味杂陈,车辆在交付修理厂修理时被擅自变卖,事后他以买车试车为由将车辆开走后,却惨遭张某等三人的拘禁殴打。2016年3月10日,兰州七里河区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对张某等三人作出有罪判决。

  2015年6月,许某在拍卖公司以2.8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长城牌哈弗H2越野事故车,后将该车交付彭某经营的修理厂修理。2015年7月,彭某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该车以1.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事后,张某将该车修理好以后交付给王某所在的轮胎店做四轮定位。2015年9月20日,许某以买车试车为由,从王某所在的轮胎店将长城牌哈弗H2越野事故车开走,张某得知后于2015年10月7日17时许纠集陈某、王某将许某从七里河区武威路强行带至七里河区华林山后山殴打,并限制许某人身自由长达二小时。2015年10月29日经法医鉴定,许某外伤后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范围局限,其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七里河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陈某、王某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三人归案后已经赔偿受害人许某各项经济损失2.7万元,并且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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