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讨要劳务费 4工人拘禁他人获缓刑
中国甘肃网3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为要劳务费,党某等4名工人非法拘禁他人长达38小时。3月3日,永登县法院公布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法院一审对4名工人判处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21日21时至1月23日11时许,党某、邹某伙同张某、何某以讨要工资为由,在兰州新区中川镇某路桥建筑公司甘肃分公司办公室内以锁大门、不让睡觉、派专人看守、口头威胁等手段,非法拘禁该公司员工周某、李某长达38小时。
永登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党某等4人因索取被拖欠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4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党某、邹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张某、何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