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近日,一段发生在上海地铁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热议。视频中,一名女乘客在吃泡椒凤爪,并有数粒骨头残渣散落车厢,在遭到指责后,她与周围乘客产生言语冲突,还拿出手机与视频发布者对拍。1月4日,记者联系到这名女乘客,女乘客承认自己是网传的小提琴老师王若扬,但坚称“没有乱扔,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对于网上流传的致歉信,王若扬说自己尚未在微博上发表与此事相关的任何言论。
(1月5日《北京青年报》)
首先,我对这位叫王若扬的女乘客的行为和态度表示遗憾。但是必须申明,无论她的行为和态度怎样,都只是违背公共道德,属于道德范畴解决的问题,其他人包括网友在内,都不能用暴力的形式来迫使其认错,用暴力来解决道德的问题,只能带来更加的不道德。
王若扬始终认为自己没有乱扔垃圾,因此“自己吃凤爪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人”。我们姑且不说她有无乱扔垃圾,在地铁这种人多的地方,吃东西这种行为本身就不雅,且散发的气味也对他人有影响。《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确规定“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当然,这一《守则》按照有关方面的解释,“并不是法律法规,只是倡导性的行为守则,不具强制性”,但足以说明,在地铁上吃东西,有违一般的道德准则,我认为她还是应当向公众致歉,并且避免今后再做类似的行为。
或许,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是谬误。解决道德问题只能用说服、批评、教育等方式来解决,而不能用暴力或者强制等方式,如果用暴力方式来解决道德问题,本身就是非道德的,不仅于事无补,反而滋长暴戾情绪。
按照王若扬的说法,当时车厢上的一男一女“是以人身挑衅的行为要求我改正一件我没有犯错的事情,就差一点没打到我脸上。”如果她的说法属实的话,那么,要求她不要吃东西的乘客本身的方式就不对。他们完全可以采取更为缓和、更让人能接受的方式提醒她,如果使用粗暴的口气,那么,别人就会认为这是一种人身挑衅,就是想改正也碍于情面,死顶着不认错、不改正。
其次,对于乘客将视频发在网上,王若扬称这是侵犯她的隐私,这一说法成不成立,当然值得商榷。因为,对于发生在公共场所的不道德的行为,恐怕人们有权公之于众,进行道德评价,不算是侵犯隐私。但是,接下来许多网友的行为就不妥了。比如有人进行“人肉搜索”,挖出她的姓名、工作单位,她的兴趣爱好和曾经上过相亲节目的过往。这就超越了道德批评的界限,是对她隐私权的粗暴侵犯,是一种网络暴力的体现。还有些网友甚至是冒用她的名义发所谓的致歉信,这更是对她合法权利的侵犯。网友们想用这种网络暴力的方式来迫使她改正错误的做法,更是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行为,用这种不道德和违法的行为来制止她的不道德行为,是一种南辕北辙的做法,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更无助于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的培育。
因此,对于“地铁凤爪门”事件,我们要从多个角度多方面分析,分清是非,评价对错,最重要的是,所有人得必须明白一个道理,纠正不道德的行为,只能采取合理和合法的手段,用一个不道德对待另一个不道德,就将自己置于自己反对的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