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雷霆行动”显威力 执法为民“加速度”
10月12日上午10时,记者在灵台县上良镇杨家庄村刘巴社某公司经营场地内看到,70万块砖被贴上了封条,杨某持有该公司65%的股权被依法评估,灵台县人民法院翻开了“雷霆行动”专项执行活动的第一页。
郑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因伤致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公司支付郑某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合计12.75万元,执行中经多次督促,该公司仅履行了1.07万元,而放置在公司经营场地内的砖块为本案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果断出击、迅速行动,核实案件信息、送达执行裁定书、确定砖块数量……各司其职、有序清点,共计查封某公司生产的商品转70万块。
杨某欠任某借款39万余元无力偿还,通过申请执行人任某举证,执行干警调查,查实杨某在某公司持有65%的股权,执行干警委托评估机构对杨某在该公司的股权进行了评估,严格确保执行财产的合法处置与变现。
千里执行解决群众忧患
10月12日晚,灵台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中传来了李某焦急的声音:“被执行人何某回来了”。这是一起工程安装合同纠纷,何某经营的某加工部在收取某公司的工程预付款20.06万元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在期限内完工而形成纠纷。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陕西省岐山县执行,何某均外出躲避。线索就是“命令”,执行干警伴着浓雾以“雷霆之势”赶往岐山县,当即控制了被执行人何某。释法明理后,何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随即将何某拘传至灵台法院,继续对其阐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何某仍“油盐不进”,执行干警立即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像何某这样,把欠钱当成“理所当然”,把违法当成“稀松平常”的被执行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开展‘周末执行’、‘假日执行’、‘黄昏执行’、‘凌晨出击’等行动,集‘雷霆万钧’之力执结一批骨头案,全心全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快速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灵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玉峰告诉记者。
通讯员 董宝映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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