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立足民生需求 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王璐
社会救助重在精准、贵在及时、关键在于暖心。金塔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优化社会救助流程,用心用情抓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提高社会救助各项保障水平,以三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又快又好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让救助更加精准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准确认定核对城乡困难群众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对申请各项救助的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全面核对;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实行定期核对和不定期核查相结合,让每一位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有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至目前,新增低保168人,退出低保232人,全县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907人,共发放低保资金991.47万元。
优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让救助更加及时
实时关注突发意外致困家庭和困难群体,对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向乡镇(社区)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30万元,对造成生活困难程度较轻的紧急困难对象,由乡镇(社区)直接受理申请,直接审核审批发放,给予不超过800元的小金额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临时救助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截止目前,为873户2226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95.71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的34人,发放救助资金21万元。
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让救助更加暖心
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8%,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7068元(月人均589元)提高到年人均7632元(月人均636元);农村低保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4788元,一、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由369元、350元分别提高至399元、378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特困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9924元;农村特困集中、分散供养人员年人员分别不低于7716元、7216元。提标补发工作已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截止目前,为全县2033户3342名城乡低保对象、505户519名特困供养对象、补发1-4月提标补差资金73.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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