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辐射环境监管 做到“全监管、零失控”
兰州市辐射环境监管
做到“全监管、零失控”
中国甘肃网5月2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5月20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辐射环境监管情况。
据介绍,我市始终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列入环保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强化督查等综合措施,做到“全监管、零失控”,确保了我市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认真落实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杜绝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情况的发生。始终保持放射源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重中之重的理念,将涉源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从放射源转入备案开始,到转出、收贮为止,全部纳入电子台账管理。不断提高放射源转入转出、异地使用、收贮备案手续效率,不拖不压、即来即批,备案手续在一天之内办结,即提高了时效、又保证了安全。
将“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市政府环保责任清单重要考核内容。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积极行动对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涉及通信基站、输变电、放射源、射线装置、非密封工作场所等多项目逐户逐项展开摸排检查,制作辐射安全检查记录,落实一企一档制度。
2021年上旬,结合我市开展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核与辐射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整改措施,每周调度,跟踪问效,逐一落实,验收销账,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隐瞒、不放过,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严从快、一查到底,不断健全完善事故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在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上进行录入。开展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使用高风险移动放射源身份认证工作,监督安装“GPS”定位系统,确保高风险移动源全程监控。
■延伸阅读
加强监测 维护辐射环境安全
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有2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点位,1个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点位,1个核环境安全预警监测点,1个地表水体辐射放射性核素监测点位,2个电磁辐射监测点位。分别对全市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空气气溶胶、沉降物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黄河水系国控断面放射性核素浓度,地下水、水源地饮用水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土壤放射性核素含量,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等进行监测。通过自动检测和人工采样化验检测,我市各项辐射环境剂量率值监测结果无明显变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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